关于开展2023年度MBA学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7 点击数量:


为激励在校MBA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重理工学〔2021〕65号)文件和《关于印发《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的通知(重理工学〔2021〕6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MBA实际,按照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对2021级和2022级MBA研究生开展评定工作。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我校统一招收的中国籍MBA研究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均可参加MBA学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定资格:

(1)有明显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不符合政治条件者;

(2)在评选学年度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习期间有课程学习不及格及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学术不端且经相关权威机构认定者。

二、评选范围

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按时注册的在校MBA研究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MBA)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研究生以及超出学制期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保留学籍或休学的MBA研究生,待复学之后随新班级参评。

3.在同一学年内,获得MBA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不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

三、学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类别

1.学业优秀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2)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3)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2.荣誉称号:

(1)优秀MBA学员。

(2)优秀MBA干部。

(3)MBA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4)MBA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5)MBA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全日制MBA学业奖学金指标按照学校下达执行,非全日制MBA学业奖学金指标根据当年度在校学生比例确定。MBA荣誉称号每项评选2名,汇总后根据填报情况由MBA教育中心统一调剂。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评荣誉称号。

四、截至时间

请将《重庆理工大学硕士MBA素质成绩核定表》、《重庆理工大学MBA荣誉称号申请表》、相关支撑材料,于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上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交至张孜老师处。

注:《核定表》“德育成绩”及“课程成绩”由MBA教育中心核定;“科研成绩”及“综合素质得分”由申报同学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经MBA教育中心审核认定后给予奖励加分。

 

MBA教育中心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