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教育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9 点击数量:

MBA教育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全体MBA学员: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重理工发〔2019〕4号),现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已按时按规注册的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参照《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重理工发〔2019〕4号)。

三、评选类型及评选名额(附件2)

1、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学年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5%。(三年级研究生在毕业学年不参评优秀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学年研究生总数的20%。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不限名额。

4、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学年研究生总数的5%。

5、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6、研究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不限名额。

四、评选流程

1、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研究生(个人)填写《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报表》(附件3)、导师推荐、MBA教育中心初评公示3个工作日,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报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研究生(集体)填写《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申报表》(附件4)、MBA教育中心初评推荐、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公示3个工作日,报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五、相关要求

1、MBA联合会干部参评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由MBA教育中心推荐。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单项奖学金,但获奖成果和相关事迹、荣誉等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因个人学业困难造成延期毕业者;拖欠学费者;有补考(重修)科目者,不得申请各类荣誉。

4、各位研究生导师,班导师应严格把关,慎重推荐。于3月30日(星期)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MBA教育中心(集体评优材料应附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发送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到mba@cqut.edu.cn。

 

MBA教育中心

2022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