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有一批专业水平高、学术素养深,从事研究工作的专家教授。他们基于对专业领域的深入、系统的研究,在多种场合阐释自己的观点,用专业的知识、专业的技能解决剖析社会经济、市场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服务大众、服务决策、服务社会。
财政部、证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风险与控制”是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点领域之一。重庆理工大学MBA导师、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王海兵教授就这一热点问题接受了”中国会计报“的采访,报道题目为《加强财务报告编制相关风险的控制——《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系列解读(三)》。
王海兵认为,《通 知》将“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风险与控制”列为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点领域之一,强化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有助于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股东权益。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风险链条,贯穿公司内部,并通过对外会计信息披露,延伸至证券市场多个利益相关者。另外,倒逼公司持续改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并重视对第三方审计力量的运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在王海兵看来,会计风险和会计信息系统风险相对容易控制,重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养、提升会计职业胜任能力,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以及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评价,即可将相关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关键少数’舞弊导致的财务报告重大错报风险较大,也更为隐蔽和难以处理,并对前述会计行为和信息系统可能产生连带影响。内部控制具有自身局限性,管理层由于拥有权力,在制定内部控制、修改内部控制和违反内部控制方面,具有特别优势,且难以得到有效监督和制衡。”王海兵表示,在治理权力的分配上面应做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是控制“关键少数”舞弊风险的关键。还应高度关注“关键少数”舞弊导致的财务报告重大错报风险,并建立有效的反舞弊机制,在上市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管理的高度上加以解决。
“上市公司在提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同时,还应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公司治理信息的充分披露。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和ESG报告进行整合,促进上市公司和社会协同、可持续发展。”王海兵表示,将合规管理情况尤其是财务报告编制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合规管理,纳入上市公司及主要领导考核。自上而下,强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